方大所有产品系列符合ROHS标准
根据欧盟发布的2002/95/EC指令,欧盟针对电气电子设备中的有害物质做了规定。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生效。使用或含有ROHS指令中规定的镉(Cd)、铅(Pb)、汞(Hg)、六价铬(Cr6+)等四种重金属和用多溴联苯(PBB)、多溴二苯醚(PBDE)作为阻燃剂的电子电器产品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埸。
方大弹性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对环保与社会责任方面非常重视,欧盟发布2002/95/EC指令后,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委托权威检测对所有产品系列进行检测,生产的全部TPR、TPE、TPV产品均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要求。
几年以来,方大积极应对各种新的环保标准,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与选择,严格控制每一道生产环节,保证每一颗材料均符合环保要求,同时,根据客户的不同产品要求,除了所有产品符合ROHS标准外,全力推出符合重金属含量EN71-3标准、不含磷苯二甲酸盐2005/84/EC标准、不含多环芳烃LMGB标准、可与食品接触2002/72/EC标准的环保产品,努力满足客户的环保要求。
首发:方大弹性体网








方大材料符合WEEE、ROHS、EN71、PAHS、FDA、LFGB、15P、UL国际标准


